一、表列价格为出厂含税、现款、预付货款的价格,表列价格均含包装费、厂内吊装费、厂内运杂费。
二、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三个月以内期的可免除贴现息;超过三个月超出期不满一个月的加价25元/t,超出期大于一个月不满二个月的加价
40元/t,超出期大于二个月不满三个月的加价55元/t;贴现息计算期以执行合同发货月的次月起按月计算。
三、关于订货结算方面的说明(订货方式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之一)
1、全额预付款(含货款及运杂费)方式订货,款到当日锁定资源和合同交货月产品价格,结算价格遇涨不涨,遇降则降。
2、定金方式订货,收取货款20%定金,可锁定资源,全额货款到当日出厂价格同发货当日出厂价格比较遇涨则涨,遇降则降。
3、当月所订产品,其货款必须于合同当月25日前付出,否则合同无效。
四、本价格表从2007年4月1日起执行。
五、本价格解释权属重庆四钢钢业有限责任公司营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