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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在贸易领域对港澳进一步扩大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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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钢铁]11月04日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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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和10月29日,《<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分别签署,内地在贸易领域对香港和澳门进一步扩大开放。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分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两大部分。 关于货物贸易,补充协议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内地对补充协议附件1中列明的原产香港的529类进口货物实行零关税。关于服务贸易,补充协议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内地在《安排》附件4《关于开放服务贸易领域的具体承诺》的基础上,在法律、会计、医疗、视听、建筑、分销、银行、证券、运输、货运代理等领域对香港服务及服务提供者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的条件,扩大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内地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地域和营业范围。自2005年1月1日起,内地在专利代理、商标代理、机场服务、文化娱乐、信息技术、职业介绍、人才中介和专业资格考试等领域对香港服务及服务提供者开放和放宽市场准入的条件。 《<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就内地对第二批原产澳门的货物实行零关税和在服务贸易领域扩大开放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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